蘭州將農民工列為住房保障對象 多次動員但申請者寥寥無幾
農民工因“收入超標”婉拒公租房申請
輿論:“月收入低于1470元”這個標準定的是否欠考慮?
“社區內有263名長期租房的農民工,20多天過去了居然沒有一人正式提出申請公租房,是宣傳不到位、還是農民工有顧慮?”這兩天,蘭州市先鋒路街道幸福社區的干部們感到疑惑。
截至7月23日,公租房申請截止日期臨近,許多社區干部反映,“我們熱切希望農民工上門,但結果卻是申請者寥寥無幾。部分農民工雖經多次動員,但面對嚴苛的申報條件,最終還是‘婉拒’申請。”據悉,許多農民工“婉拒”申請的原因是“收入超標”。
按照蘭州市的規定,農民工申請公租房需具有蘭州市的居住證、穩定就業三年以上、且連續繳納三年以上養老保險、申請人單位無單位職工公寓、申請人及配偶在蘭州市無住房、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470元/月(含1470元)。
在蘭州雁南街道張蘇灘社區,來自甘肅慶陽、在家具城打工的農民工老張告訴記者,自己有居住證、在蘭州打工10多年,但“僅就月收入來說,現在很少有農民工符合條件。”
每月1470元的收入,是蘭州市今年確定的城區一類地區的最低工資標準。張蘇灘社區的一位干部分析說:“目前,蘭州市區農民工的普遍收入在每月2000元至3500元之間,農民工進城打工會有自己的經濟考量,如果不足每月1500元肯定不會留下。”
“所里有90多位農民工,扣除保險后收入都在1800元以上。按照標準,大家都不符合條件。”蘭州雁灘環衛所的工作人員說,眼看公租房申請日期快截止了,但還沒有一個農民工申請。
甘肅省統計局公布的2014年該市社會平均工資標準為4300元。蘭州財經大學教授雷興長說:“相對這個標準,農民工收入整體偏低是不爭的事實,他們也最需要政府提供一定住房保障。如今,許多人的住房申請卻卡在了月收入標準上,的確值得反思。”
據悉,早在2010年初,蘭州市就考慮要將農民工群體列入公租房保障對象。在市區常住、就業的農民工近50萬人,全市每年建設4000多套廉租房,但是由于嚴苛的戶籍限制,農民工常與廉租房無緣。
《蘭州市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軌運行的實施意見》于去年底出臺,首次明確將“外來務工人員”列為住房保障對象。此舉意味著,農民工群體可以和普通市民一樣“同等申報”。
該市今年公租房申請原定于8月正式啟動。有關方面稱,之所以提前啟動,就是考慮到首次“并軌”后會在農民工等群體中出現新問題,需要有時間研究解決。有關負責人表示,“政府推動農民工住房條件改善的決心不會變,年底以前一定確保部分符合條件的農民工盡快享受到政府的公租房政策。”
作者:佚名 來源:中房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