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地方保障房建設資金籌集不到位
審計署財政審計司司長袁野28日解讀2012年審計工作報告時表示, 對保障性安居工程開展審計,發現部分地方保障性安居工程存在建設資金籌集不到位、審核退出機制不健全等問題。另外,部分項目的預算執行率低,影響到積極財政政策的落實。未來需加強財政政策與其他政策的協調配合,發揮宏觀調控的整體合力。
袁野表示,在重點審計的66個市縣中,有36個少提取或少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資金53.14億元,有11個未落實配套資金6.12億元,還有29.55億元專項資金被截留或挪用。抽查的保障對象中,有5400多戶未經資格審核即被納入保障范圍,有2.1萬戶不符合條件或重復享受保障待遇。審計指出問題后,相關地方已按規定補提或歸還資金28.2億元,取消違規享受保障家庭3800萬戶。
另外,在積極財政政策落實中,審計發現存在以下幾個問題:一是從中央財政預算執行來看,部分項目的預算執行率低,影響到積極財政的落實。由于客觀情況與年初預期差距較大,至2011年底中央本級代編和據實結算政策性補貼預算有22%未執行,形成結余結轉資金447.18億元等。二是從抽查的54個縣審計情況看,由于上級專項轉移支付資金下達晚、項目準備不充分,截至2011年末,54個縣中有43個縣的上級專項轉移支付106.27億元當年沒有實際支出,結轉下年使用,占這43個縣當年收到專項轉移支付總額的35.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