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套房產限貸 “變通 ”可取得房貸資格?
眾所周知,根據目前政策規定,家庭名下已有兩套房產,再購房不能申請按揭貸款。然而近期,本報購房熱線卻接到數位購房者電話,他們屬于“被限貸”一族,卻都想著通過各種各樣的方式,解決自己的房貸資格問題。
行業人士稱,當前政策規定為認房又認貸,銀行審查貸款資格時,會查看房管部門開具的房產套數情況證明以及銀行房貸系統記錄,只要其中一份材料顯示,申請人名下已有兩套房,就不能申請貸款,而所謂的“變通”方式,則容易弄巧成拙,最后得不償失。
如何獲得貸款資格 成近期讀者咨詢熱點
最近一個月來,本報購房熱線接到多位“被限貸”讀者的咨詢,其中許小姐的情況比較典型。許小姐說,2008年結婚之前,她按揭購買了一套40多平方米的單身公寓,結婚后該套房用于出租,夫妻倆則住進愛人婚前購置的一套90多平方米兩居室里。轉眼四年多過去了,家庭經濟條件日益變好,兩居室也因為兒子的到來,顯得過于擁擠。
另一方面,許小姐發現,受調控政策影響,當前房價頗為合理,因此萌生了購房念頭。然而,當她真正下定決心換房時卻得知,自己家庭名下已有兩套房,并不具備按揭貸款的購房資格。“看中城東片區一套房,總價八十多萬,不貸款就買不起。”許小姐急了,來電咨詢能否把自己名下房產轉移到母親名下,再申請按揭貸款購房。
現居住泉州市區的晉江人吳女士也同樣屬于“被限貸”一族,多年來她先后在晉江、泉州市區購買房產三套,其中有兩套是按揭購買、一套為全款購買。2001年,她將全款購買的那套房賣了,如今名下仍然有兩套房,“現在我再賣掉一套,如果買房,能不能申請二套房貸款?”
記者發現,如何獲得貸款資格,已成為部分“被限貸”一族最關注的問題,而來電咨詢此類問題的群體多數情況是,名下已有兩套房或兩套以上房產,目前因為種種原因要換房,卻被第三套房限貸政策所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