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開展房產稅和土地使用稅稅源普查
為全面掌握海口市房產、土地資源的利用和房產稅、土地使用稅(以下簡稱“兩稅”)稅源情況,堵塞稅收征管漏洞,海口市地稅局于今日開始在全市范圍內開展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稅源普查工作。
據介紹,本次普查對象為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的納稅人(包括房屋產權所有人、房產出租或承租人、土地使用權人、土地實際使用人)。兩稅普查工作的內容主要是:納稅人登記的房產和土地基本情況,內容包括產權證書號,房屋、土地坐落地、房產、土地原值等;兩稅政策是否執行到位;普查納稅人所有的房產原值、土地計稅面積和租金收入申報等情況是否漏報、少報,稅款是否足額繳納,以往年度是否發生欠稅。普查工作至8月31日結束。
7月14日前為自查階段,地稅機關將向轄區納稅人發放《房地產基本情況登記表》、《房產稅繳納情況自查表》、《城鎮土地使用稅繳納情況自查表》,并輔導納稅人對其應稅房產、土地信息及稅款繳納進行登記和自查,督促納稅人7月10日前將上述表格報送主管地方稅務機關。7月15日至8月15日,各區(分)局將對納稅人填報的兩稅普查表進行完整性、真實性、準確性的內容及數據審核,對應稅房產、應稅土地存在疑點問題的,將列入重點核查范圍進行重點核查;對存在應繳未繳稅款的納稅人,將進行稅務約談,追繳稅款;發現有重大違法問題和拒不配合核查的單位,將移交稽查處理;對已經核實的兩稅信息及時在稅費征管系統中“財產登記”模塊中進行補錄和修改。
符合兩稅普查范圍的納稅人,在7月14日前自查自糾并主動向稅務機關申報繳納稅款的,免予處罰;未按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自查自糾的,按《征管法》加收滯納金,并予以處罰;對仍拒不履行納稅義務的,主管區(分)局應按照《征管法》采取強制措施,對偷逃稅款行為移送司法機關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