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國土資源廳把保障養老服務業用地擺在突出位置,加強規劃引導,強化政策措施,切實滿足養老服務設施建設用地需求。
江蘇廳要求,加大計劃保障力度,各級國土資源部門要將用地指標優先用于養老服務等建設,從項目選址、用地報批等方面主動介入,做到用地審批責任到人、限時辦結。特別是對列入省年度重大項目名單、符合“點供”條件的養老服務業項目,要優先給予用地保障。各地要將養老服務業發展納入當地年度土地供應計劃,及時按照用地標準供地。凡屬于劃撥方式供地的,一律劃撥供地;屬于有償方式供地的,采取“雙向競價”、“綜合評標”等多種方式,合理控制地價,切實降低建設成本。
江蘇廳鼓勵盤活存量土地。鼓勵以租賃方式供應養老服務設施用地,制定養老服務設施用地以出租或先租后讓供應的鼓勵政策和租金標準,實行劃撥、出讓、租賃等多種供地形式;鼓勵盤活存量用地用于養老服務設施建設,對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利用存量建設用地,涉及劃撥用地使用權出讓(租賃)或轉讓的,允許補繳出讓金(租金),辦理協議出讓或租賃手續;在已建成小區內增加非營利性養老服務設施建筑面積的,可不增收土地價款;企事業單位、個人對空閑廠房、學校等進行改造和利用,興辦養老服務機構,土地使用性質可暫不做變更;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可利用本集體建設用地,為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成員興辦非營利性養老服務設施;民間資本舉辦的非營利性養老機構與政府舉辦的養老機構可依法使用農民集體所有土地。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