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明確,試點村莊原則上為行政村,已安排村莊環境整治、危房改造、公共設施建設等近期實施項目;當地政府重視;村干部帶頭作用強,村民參與積極性高;交通相對方便。各省(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可推薦2至3個試點村莊候選,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擇優選擇,原則上按一省一個確定試點村莊。試點村莊的規劃內容包括村域發展與控制規劃、村莊整治規劃、田園風光及特色風貌保護規劃、村民住宅設計及規劃指引。
通知同時強調,有關省(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在2013年3月15日前向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上報所推薦的試點村莊和編制單位的基本情況,4月15日前上報村莊規劃試點工作方案,9月底前完成規劃編制。
來源:金融時報 作者:陳蘭君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