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住經適房須人均資產不超10萬
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產管理局披露,鄭州將健全保障性住房準入機制,符合保障房申請條件的家庭,其家庭凈資產也要符合條件,其中經濟適用房供應家庭人均家庭凈資產上限約為10萬元,廉租住房保障家庭人均家庭資產約為6萬元。
《關于加強保障性住房建設和管理的意見》規定,家庭凈資產上限原則上按其享受不同的保障類型對應的收入標準上限相對應的6倍家庭年收入確定。按照上述標準,經濟適用住房供應家庭人均家庭資產上限約為10萬元,廉租住房保障家庭人均家庭資產上限約為6萬元。
推薦閱讀 上海經適房一季度降低“門檻”
據上海市政府新聞辦公室官方微博“上海發布”昨天披露的消息,今年上海經濟適用房門檻有望較大幅度降低,新標準將在第一季度內出臺實施。
在回答網友關于“今年何時公布經適房準入條件”的提問時,“上海發布”回應表示,今年共有產權保障房(原經適房)準入新標準將于一季度內出臺和實施,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將由3300元放寬到5000元,本市城鎮戶籍連續滿7年降至連續滿3年,人均財產限額從12萬元放寬到1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