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萬達商業地產(集團)有限公司宣布其間接擁有51%的附屬香港公司于2014年2月27日以3.375億元成功投得由桂林市地塊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
公告指出,香港公司預期將于2014年3月25日或之前與桂林市國家高新區國土資源局訂立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據了解,,該地塊位于中國廣西壯族自治區桂林市環城南一路以北P05,總面積約為73041.1平方米,土地用途為批發╱零售用途(兼容住宅用地40%),出讓年限為批發╱零售用途為40年及住宅用途為70年,規劃建筑面積為約248340平方米。
公告強調,購地金額的50%須于一個月內償付,余下50%則須于競買成交通知日期起六個月內償付桂林地塊的代價將由香港公司以現金支付,于成立全外資企業后,全外資企業為香港公司的直接全資附屬公司。
于2014年2月27日,公司已與控股股東萬達香港及合資公司組成合營企業,把桂林地塊建成為由商業及住宅物業組成的“萬達廣場”。
預期住宅部分將會出售,而不少于75%的商業物業將持作長期投資用途。公司初步計劃為于獲得桂林地塊的相關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書(預期于2014年第二季度取得)后盡快開始建筑工程,并于2014年第三季度展開物業預售。預期桂林地塊的開發將于2015年第三季度全部完成。
事實上,合資公司擁有已發行股本1.00美元,并由公司及萬達香港分別持有51%及49%權益。全外資企業注冊資本為1.8億美元(尚未繳足)及由香港公司直接全資擁有,香港公司則由合資公司直接全資擁有。由于合營企業在開發桂林地塊方面可憑藉公司及萬達香港的物業開發專業及財務資源,故董事認為與萬達香港合作符合公司及股東整體利益。
作者: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