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簽購保障房不得搖號公租房
已經簽訂了經適房、限價房購房合同的家庭,不得參加公租房的搖號配租。而已經承租公租房的租戶,參加搖號并簽訂了經適房、限價房購房合同的,公租房承租合同將被終止。昨天,市住保辦對公租房申請配租的相關細節問題作出說明。
可等保障房竣工再終止公租房合同
據介紹,目前北京各區縣陸續啟動了公租房的搖號配租。按北京公租房政策,經適房、限價房等保障房輪候家庭,可以申請公租房。市住保辦相關負責人表示,可以申請公租房的是保障房的輪候家庭,即還在等待保障房搖號配售的家庭,而已經簽訂經適房、限價房購房合同的家庭,意味著已經購買了保障房,因此不得參加公租房的搖號配租。
同時,按照公租房政策,經適房、限價房輪候家庭在輪候期間,可以先申請公租房作為過渡,其經適房、限價房的申請資格依然有效。如果其所在區縣公租房房源富余時,可以等到這些家庭所購買的經適房、限價房竣工后,再終止公租房承租合同。
“三房”資格重審公租房資格將暫凍結
對于已簽訂經適房、限價房購房合同的公租房承租家庭,應視為已有其他住房,所以將不再符合公租房租金補貼申請條件。
如果“三房”(廉租房、經適房、限價房)家庭在輪候期間,由于住房、收入和資產等情況發生變化,需要對申請資格進行重新審核的,在審核完成前,該申請家庭的公租房備案資格將予以凍結,暫停搖號配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