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昨日發布的《國家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十二五”規劃》表示,“十二五”期間,政府將進一步完善土地、財稅、金融等政策體系,建立穩定投入機制,加大財政資金、住房公積金貸款、銀行貸款的支持力度,引導社會力量參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和運營。
具體的保障政策:
1、土地政策。在土地利用年度計劃中要根據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需要,單獨列出,做到應保盡保。依法收回的閑置土地、具備凈地出讓條件的儲備土地和農用地轉用計劃指標,應優先保證保障性住房用地。
2、財稅政策。加大財政投入力度,完善財政投入方式。土地出讓收益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設和棚戶區改造的比例不低于10%。地方政府債券優先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在提取貸款風險準備金和管理費用后,全部用于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對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和運營給予稅費優惠。其中,對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及棚戶區安置住房,免收各種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
3、金融政策。支持保險資金、信托資金、房地產信托投資基金等投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和運營。支持符合條件的地方政府融資平臺公司和其他企業發行企業(公司)債券、上市公司債券,多渠道籌集建設資金。鼓勵商業銀行按照風險可控的原則,發放公共租賃住房等保障性住房中長期貸款。支持符合條件的省級政府以及計劃單列市、省會城市、地級市政府融資平臺公司進行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和棚戶區改造融資。
4、價格政策。依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保障對象的承受能力以及建設成本等因素,合理制定、調整保障性住房價格或租金標準。
作者:佚名 來源:新浪地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