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蘭州市揚塵污染防治,減少顆粒物對環境空氣質量的影響和對群眾身體健康的損害,蘭州地區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指揮部辦公室制定出臺《關于蘭州市揚塵防治技術的指導意見》。《意見》明確,在施工揚塵防控方面,蘭州市將建設灑水抑塵的用水專線。
新開工項目須進行環評
施工揚塵指在城市周邊低丘緩坡溝壑等未利用地綜合開發利用、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建筑物建造與拆遷、設備安裝工程及裝飾修繕等施工場所和施工過程中產生的揚塵。市政基礎設施包括交通系統、供電系統等及其附屬設施。
《意見》要求,施工單位在開工前15日應向施工項目所在地揚塵污染的主管部門申報施工階段的揚塵排放情況和處理措施,保證揚塵污染控制設施正常使用,確需拆除、閑置揚塵污染控制設施的,應當事先報經揚塵污染防治的主管部門批準。
將建設灑水抑塵用水專線
依照《意見》,在低丘緩坡溝壑等未利用地綜合開發利用項目揚塵污染防治技術方面,蘭州市將建設灑水抑塵的用水專線。項目實施之前必須鋪設與工程量相匹配的專用上水設施,并延伸至各個作業面。此為項目開工實施的必備前置條件之一;設置硬件抑塵設施。具備條件的應當在施工場所的上下風向設置擋風墻和抑塵網;每個作業面應同步配備上水設施,施工作業面應實行提前滲水,實行保濕減塵作業;施工過程對所有施工作業面進行高空高壓灑水噴霧壓塵。
施工期間,工地土方運輸車輛,車斗應用苫布遮蓋嚴實。苫布邊緣至
少要遮住槽幫上沿以下15厘米,保證土方不露出;各作業面應有專人負責滲水保濕、灑水降塵、裸地抑塵以及車輛清洗作業等,并記錄揚塵控制措施的實施情況;施工期間,如遇到四級或四級以上大風天氣,一律停止土方作業,同時作業處實行防塵網或灑水減塵措施。
作者:佚名 來源:搜房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