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適應新型城鎮化發展要求,日前,住建部、國家發改委等七部委聯合發文,要求加快重點小城鎮建設,對2004年公布的重點鎮進行增補調整。
上述消息人士還透露,目前各省已經開展了重點鎮規劃建設情況的調查。該人士表示,未來重點鎮將成為我國新型城鎮化改革的樣本。
11月底上報
“各省正在開展重點鎮規劃建設情況的調查,根據要求,各省市要在今年11月30日前,將省級推薦名單和材料報送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上述消息人士透露。
8月12日,住建部、國家發改委等七部委發布《關于開展全國重點鎮增補調整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要求在全國范圍開展增補調整重點鎮的工作,并將全國重點鎮作為今后各地各有關部門扶持小城鎮發展的優先支持對象,使其發展成為既能承接城市產業轉移、緩解城市壓力,又能服務支持農村、增強農村活力的小城鎮建設示范。
該人士還透露,住建部將組織七部委專家,根據全國重點鎮的條件和增補調整的工作原則,綜合考慮對中、西部和老、少、邊、窮地區以及集中連片特困地區支持的因素,對省級建議名單和推薦資料進行審核調整,提出全國重點鎮名單,經公示后予以公布,原2004年公布的全國重點鎮名單同時廢止。
“我國目前已有2850多個縣級行政區劃單位,根據《通知》要求推算,加上東部沿海地區已經存在一些特大型和專業型小城鎮的情況,估計此次重點鎮將增至3000個左右。”該人士說。
根據《通知》,此次增補的調整目標是各縣(市)至少有1個重點發展鎮被列為全國重點鎮,并使全國重點鎮成為今后各地、各相關部門扶持小城鎮發展的優先支持對象。同時,全國重點鎮的增補調整要充分尊重地方政府小城鎮建設管理事權,尊重縣級人民政府發展縣域經濟的選擇,根據全國重點鎮推薦條件,按照確定的程序,開展增補調整工作。全國重點鎮的推薦對象需要符合人口規模、區位優勢、經濟潛力、服務功能、規劃水平、科技創新這六方面的條件。
《通知》明確,此次全國重點鎮增補調整的一個重要原則便是要從促進城、鎮協調發展出發,按照構建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的城鎮化戰略格局的要求,使全國重點鎮數量、分布與城市布局相協調,形成合理的級配,改變城、鎮發展失衡的狀況。
將成新型城鎮化樣本
據了解,目前我國有1887個重點鎮,該名單在2004年2月4日公布,當時的全國重點鎮是當地縣域經濟的中心,承擔加快城鎮化和帶動周邊農村地區發展的任務,但也存在一定問題。例如,四川(樓盤)省是擁有重點鎮最多的省份,共有124個重點鎮,而同屬于西部的其他省份,重點鎮則少得可憐。其中,陜西省僅有8個重點鎮,是全國最少的省份,寧夏只有11個,青海只有12個,東北的重點鎮也較少,吉林只有43個。
“我國區域發展差異較大,東部、中部、西部的小城鎮發展非常不均衡。在東部沿海的一些發達地區,還出現了特大鎮,它們無論是經濟規模、人口規模還是社會管理能力都超出了傳統意義的小城鎮。此外,中部崛起、西部大開發、東北振興等戰略的實施,這些地區小城鎮所承擔的功能也發生了相應的變化。因此,有必要對重點小城鎮進行重新界定。”中國房地產研究會副會長顧云昌說。
住建部村鎮建設司司長趙暉在“2013中國城鎮化與企業家論壇”上介紹,我國目前超過10萬人以上的建制鎮有1.7萬多個,人口超過10萬人的僅有56個,而且主要分布在大城市周邊,珠三角,長三江,重要產業帶,經濟比較好的地方,大部分的小城鎮很小,1/3的小城鎮人口不到5000人,發展速度很慢。
“另一方面,小城鎮發展質量很差,當前小城鎮的質量,和大城鎮是不能相比的,是一個半成品的城鎮,目前我國大部分的小城鎮居住條件差,基礎設施落后,人民不愿意在小城鎮長期居住,一般都想離開,去大城市生活。”趙暉說。
“新型城鎮化的核心是人的城鎮化,戶籍改革是其中的核心改革內容,未來與大城市比,重點鎮落戶的準入門檻低,生活成本、居住成本和社會成本也相應較低。重點鎮極有可能成為新型城鎮化的樣板,這取決于未來各項政策能否落實。”上述消息人士表示,作為樣本,小城鎮的改革阻力和難度都會比較小,未來可能會有一系列的政策傾斜,不僅包括戶籍改革,還可能包括土地流轉、住房建設、公共設施等多方面領域。
顧云昌介紹,我國在上世紀80年代倡導的是“小城鎮,大戰略”,但這20年來,市場開始發揮作用,隨著大城市的工業化越來越發達,人口聚集效應也越來越明顯,這個提法被逐漸放棄了。
“我國之所以不提城市化,而是城鎮化,是有其原因的。現在發現的問題,是人口都集聚在大城市,小城鎮得不到發展,大城市又太擁擠,這樣的布局肯定是不合理的,所以需要調整。但未來能不能做到提升小城鎮的質量,需要各地政府重視起來。”顧云昌表示。
他建議,第一,不要把資金都用在省會城市,使中小城市得不到財政補貼;第二,要在產業方面進行傾斜,這樣才能創造更多的小城鎮內生動力。
作者:佚名 源自:搜房網